“为什么不回房休息?”艾莫斯一边带着他回去用晚饭,一边好奇的问道。

“森林,更舒服。”秋湎湎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自然,他出生,成长,最终修炼成妖的地方,“这里没有人,还很宁静。”

艾莫斯听着却有些心疼,秋家真是不会养孩子的,就算是娇生惯养的小oga都会有自己的社交圈。

过去他看不上眼的什么攀比,喜欢在星际网上炫富,博人眼球的,和只孔雀似的争奇斗艳。现在却觉得,那样的小孩也挺好,多有活力?每天要想这想那。

瞧瞧这孩子小家伙才到家几天?星际网也不怎么上去,别家小孩最喜欢的全息网络,也没见他玩过。

别说攀比购物了,就是让他多吃个苹果派都不乐意。

今天有外人在,他就吃了三分之一块,剩下的舍不得吃,说要和两个表弟一起分。

(秋湎湎:毕竟做兄弟的嘛,要有难同当…)。

艾莫斯知道,现在小孩的性格可能已经固定,孤僻,不合群,喜欢自己和自己玩。不过也行,只要他开心就好。

只要他喜欢在森林里玩,那就在森林里玩,大不了自己买点小动物放进去养。

小家伙午睡的时候说不定还能有小兔子什么的陪着呢,艾莫斯想想突然觉得这样也不错,说不定自己能一下逮住两只小可爱。

“今天老管家让厨师做了老式的红烧鸡块,甜甜的你或许会喜欢吃。”

“鸡?”带翅膀的,禽类他都喜欢。秋湎湎用力点头,“我一定会多吃点的。”

然后坐在餐桌前,看着大概八十来斤的整只红烧鸡,陷入了沉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