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人一听,纷纷点头。
但后世的律法,谁也说不清,也就没往下聊,转而琢磨起另一件事。
“不论律法还是伦理,都应该先救母亲,后世男人为啥被这个问题难住?”
在明代,甭管是已经拜堂成亲、入了族谱的正妻,还是已经纳征下定、没正式成婚的准媳妇,只要跟母亲同时落入水中,男子必须先救母亲。
就算妻子离得更近、更好施救、眼看就要没了性命,也得先顾着生母。
这是天理伦常,更是律法规矩。
若是先救了妻子,再回头救母亲,母亲被救上来,还算万幸。
读书人会彻底断了科举仕途,一辈子别想考取功名。
当官的会被直接罢官革职,永不录用。
普通百姓也会被街坊四邻戳脊梁骨,扣上“不孝”的帽子,受尽乡里乡亲的道德指责,在地方上彻底抬不起头。
之所以处罚如此重,还算“万幸”,是因为若母亲没能救上来,那就是十恶不赦的重罪,官府会从重从严处置。
“不对啊!我咋记得之前天幕说过,后世律法要求先救母亲,咋还有女的拿这事儿胡闹,故意为难人呢?”
这话一出,在场百姓全都愣了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满脸都是困惑。
是啊,天幕明明说过,难道这是后世新出的律法,以前不是这规矩?
众人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这里头的弯弯绕绕,只觉得后世的事儿实在太蹊跷。
或许真是孔夫子那句: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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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来说,“母亲和妻子落水先救母亲”这话没错,但被缩减了最关键的前提。
准确来讲,是母亲和没领结婚证的女友同时落水,律法才明确要求必须先救母亲。
今天“妻子”的称呼实在太过泛滥。
刚认识两天的男女能喊。
面都没见过的网友也能喊。
甚至两个男子之间也能拿来打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