斯蒂芬妮立刻就意识到了,自己无意中听到的情报或许会给红罗宾一点帮助,她仔细回忆道:“他们没有聊起这个——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他们当时所在的位置,你应该能确认是哪一家的地下酒吧。”

斯蒂芬妮将坐标报给了红罗宾,而红罗宾向来足够仔细,他并不打算直接去酒吧调查,那很容易打草惊蛇。

他得先确认这份情报的来源是否真实,毕竟斯蒂芬妮只是偶尔听到的只言片语。

只是在他确认了那两个酒鬼的身份之后,红罗宾却只发现了两具尸体。

两具被残忍杀害的尸体,刚找上门的红罗宾踩在窗台的位置,看着满房间的血腥,抿了下唇。

哪怕根据他的调查,这两个酒鬼可以说是死不足惜,但是他依旧还是……

只是这两个人的死亡,反而确认了一件事,就是那家酒吧,果然有鬼。

红罗宾先是调查了一下那家酒吧,那家酒吧几十年前就已经存在了,但是店主却更换了很多人,酒吧鱼龙混杂,店主到底是谁有时候都是一件不确定的事情。

但是这些店主之中,完全没有一个人的特征和红眼睛对得上。

而店名“感染”,也带着一种哥谭市的幽默感。

提姆最终还是决定自己前往一次。

他给自己进行了伪装,增加了自己的身高,带上了用于掩盖的眼镜和假发,换了一身随处可见的哥谭混混装束。

只要提姆想,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和任何人表达示好、表达友善,他调查找到了一些酒吧常客,几句话混入他们的其中,然后跟着一起进入了i酒吧。

他就像是随处可见的客人,根本不会吸引来太多的目光。

所以正站在台上热舞的红发男人,也压根没有注意到他。

提姆的表情在看到酒吧内的场景之中,平静地点了一杯酒,看向旁边刚认识的朋友:“这是这里的常规表演吗?”

“可是我听说——这里似乎是更偏向安静的那种?”为什么原本在评价之中以幽静高雅(哥谭式的高雅)为招牌的酒吧,现在……正放着刺耳的摇滚?

“哦,不知道,可能是店主想换风格吧?”这位客人压根不在乎酒吧的风格,他只是想喝酒而已:“反正他长得又不丑,不至于辣眼睛,还能下酒——嘿!再跳一个!”

在他们聊天的时候,台上的表演已经结束,而酒吧内部的欢呼看起来让红发的男人非常享受,他高举起那个麦克风,高兴说道:“今天——全场——我请!”

欢呼声响彻屋顶,而提姆似乎看到了酒馆主人的恐怖目光。

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,这家店根本不是这个红发青年的,而是别人的,而他——作为一个老古董,也根本没有现代货币才对。

希望他过去留下来的资金足够报销这一切。提姆在内心没有多少情绪地开了个玩笑。